在等待法律公道的同时 困难和伤害也在等待他们
2007年12月21日 12:30凤凰网专稿 】 【打印

解说:2007年4月,在李胜利死亡近三年之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开庭审理此案。李艳红一家希望法律能还给他们一个公道,让真相大白于天下,然而,他们没有想到,还有困难和伤害在等待他们。

解说:2007年5月,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一审判决书,李立田、吕留生、冷飞,分别被处以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

子墨:判决结果终于下来了。你们满意吗?

李艳红:怎么说呢,这个判决结果,对我们家人来说,让我说心里话,我们家人是不满意的。

子墨:哪儿不满意?

李艳红:因为他们是警察,他们懂法,并且他们是执法人员,老百姓杀人也要偿命,他们知法犯法应该是罪加一等,应该是重重处罚,再一个他们三人,为什么他们判决结果不一样。他们三个人都应该死。他们三个人在共同犯罪当中均起重要作用。谁能说出来谁轻谁重?如果说冷飞他作说一个负责人,最高职务的个领导,他当时如果能制止他们,我哥也不会死。

解说:然而,在民事赔偿方面,法院没有支持被害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最终判决的赔偿额仅为4.89万元。

律师:在民事范围里面都有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但是把他打到太严重了,已经触犯刑律了,进入刑事案件的时候,按说是更大的伤害,应该带来更大的赔偿,可是到这个时候却突然地赔偿没有了。

解说:2007年11月,周口市法院开庭对此案进行终审。可是,就在开庭的当天,被告家属却在法院门口拉起了横幅,声称被告遭到了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刑讯逼供,并阻挠正常开庭。来到法院打算旁听的李艳红姐妹还遭到了被告家属的殴打。

李艳红:把我姐从出租车上面,因为她在上面坐着,一头把头拽到地上,拽到车门外面,他们往头上跺,往脸上跺,后来知道那冷飞的亲戚,一个30多岁的男子,拽着我姐的胳膊,一下子拽到地上,整个身子拽到下去了。拽下之后,他们十几个人就上去猛跺。我当时看到那个情况,我都想到我哥是这么死的。

李肖霖:而追打被害人家属的时候,警察的领导就坐在车里面看了20分钟,打了20分钟,他们看了20分钟。所以我就觉得这个已经形成了一种完全违法的,要说严重一种,就是类似黑社会的一种势力,在那起到了主导作用。

子墨: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是被告人家属他们个别的行为呢,还是因为这些被告人当中有警察?

律师:因为被告人主要是警察的家属,据我所了解,当地的官员给我讲,说就是你看他们在法院闹着说,在法院里头闹的时候,他们敢在法院顶上,把腿伸到楼外头,说要跳楼,一会儿跑到窗子里,把腿伸出来说要跳楼,而法院里的人,工作人员进不去,他们整个把法院控制了,这种事情都应该是冲击国家机关罪,罪名绝对构成。

解说: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诉讼道路上,遭受痛苦的还不只李艳红姐妹,她们的母亲因为李胜利的死早就已经患上重病,而李胜利的父亲则在今年9月的一次开庭审理过程中因为受到过度刺激,而病发死亡。

李艳红:在死前,我父亲还跟我说,他说艳红,这三个嫌疑人可比一审的时候嚣张得多,他说冷飞穿着带冤字的衣服进法庭,法庭是严肃的,他说,谁给他特权,谁给他权利?

李胜利父亲生前录像:一个好好的人,上有老,下有小,他为什么跳楼?

2007年11月2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被害家属所提出的精神赔偿要求依然没有得到支持,而扰乱正常司法程序的被告家属也没有得到制裁。

串场:一起跨越三年的冤枉终于得以平反,可是,采访结束的时候,我们和李艳红一家的心情一样,没有感到太多的欣慰。在这个案件中,只因为凶手的身份特殊,神圣而严肃的法律就成为了他们掩盖犯罪事实的工具。如果没有被害者家属坚持不懈地上访求助,如果不是来自高层的一纸批文,如果不是检察机关顶住压力找到了那名唯一的目击证人,李胜利也许就真的变成“跳楼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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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石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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