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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为儿伸冤上访 天天露宿街头吃馒头


来源:凤凰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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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00年,江西乐平市发生了一起抢劫、强奸、碎尸案,两人遇害,编号“5·24”案,两年之后答案告破,警方公布凶手为中店村村民黄志强、汪深兵等五人,其中四人被逮捕并判处死缓,汪深兵在逃。然而2

核心提示:2000年,江西乐平市发生了一起抢劫、强奸、碎尸案,两人遇害,编号“5·24”案,两年之后答案告破,警方公布凶手为中店村村民黄志强、汪深兵等五人,其中四人被逮捕并判处死缓,汪深兵在逃。然而2011年,因为其他案件被逮捕的同村村民方林崽却在多个场合宣称,自己才是“5·24”案的唯一真凶。如果真如方林崽所说,那么目前正在监狱中服刑的四人,又是如何被认定为是杀人凶手的呢。

凤凰卫视7月17日《社会能见度》,以下为文字实录:

解说:一起杀人碎尸案,五个凶手,四人死刑,一人在逃。喊冤十年,却有人声称自己才是此案真凶。

黄彩华:就是这样,绿宝超市老板是他杀的。

姜楠(主持人):2000年,江西乐平市发生了一起抢劫、强奸、碎尸案,两人遇害,编号“5·24”案,两年之后答案告破,警方公布凶手为中店村村民黄志强、汪深兵等五人,其中四人被逮捕并判处死缓,汪深兵在逃。然而2011年,因为其他案件被逮捕的同村村民方林崽却在多个场合宣称,自己才是“5·24”案的唯一真凶。如果真如方林崽所说,那么目前正在监狱中服刑的四人,又是如何被认定为是杀人凶手的呢。

解说:2011年12月底,江西乐平市中店村发生了一件大事,村民方林崽因为强奸、绑架等罪名,被警察逮捕。被捕后,方林崽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2011年12月26日,乐平公安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2004年以来发生的十余女性被侵害,4起命案成功告破。方林崽涉嫌绑架、强奸、猥亵,抢劫、杀人。

方林崽:没有目的,不管搞什么人我都没有目标的,要来的突然就来了。

解说:但是大案破获之后,却迟迟没有判决,“5·24”案在押犯人黄志强的父亲告诉我们,因为方林崽卷入另外一起案件之中。

黄全正(黄志强的父亲):他在里面讲,他讲绿宝超市老板是我杀的,他讲,如果你们听见了,他讲我的那个,我家里要来人,他讲你们跟我们家里讲一下,他讲,叫他们四家人不要那么冤枉了,他讲就是绿宝超市(老板)是我杀的他讲,叫他们4家人4家孩子要坚信一下,绿宝超市(老板)是我杀的。

解说:中店村位于乐平市东南方向,由于距离城市很近,除了村庄核心区,其他边缘地带都已经城市化。这里十多年前曾经是面积很大的湿地,当地人叫“无天底”,长满青草,当年的“5·24”抢劫、杀人、碎尸案就发生在这里。14年的时间,无天底湿地已经不见踪迹,取而代之的是宽阔马路和高档社区。在当地人的指认下我们才得知,“5·24”案受害人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当年就是在这棵树下被发现尸体的。两天后,一村民家的狗,衔着一个红色塑料袋回家,狗主人在袋中发现一只手臂,经确认手臂是与蒋泽才同行的失踪女子郝某的。

“5·24”案早在2006年就已经有了审判结果,与方林崽同村的黄志强、程立和、方春平、程发根4个村民被判死缓,截止到我们此次来乐平采访,他们仍然在景德镇的监狱中服刑。因为“5·24”案被警察抓捕的还有乐平村村民汪深兵,当时他因为盗窃和抢夺在福建被劳教一年。2002年6月才被释放,回到江西乐平老家。

汪深兵(乐平村村民):我那天晚上,我觉得我家里的那个老房子,我睡在我哥房子里面,这里有人好像踢门,或者砸门的声音,我就起来看了一下,看了一下头伸出来一下,人进去了,我就穿衣服起来了,穿了一条裤子起来,穿了一条裤子起来了,那里面,我家里的门就已经打砸声音了,没看见他们穿什么衣服,也没听到他们说干嘛,都没听见的,所以我以为是社会上面的人,还是什么样人不清楚,所以我先跑掉了。

解说:汪深兵说,他以为是得罪的人来寻仇,就决定走为上计,躲过了这场抓捕。直到第二天,他在乐平市街头听人们的议论,才得知真相。

汪深兵:那就是我在乐平市回来,打算回村的,在村里听说别人议论这个事情了,议论说昨天晚上来抓人了,抓一个叫程发根,还有一个什么汪水家的儿子,完了我说他们都不认识我什么的,我在那我莫名其妙,我就在那儿听的,他说听人说2000年杀人了,什么超市的,我就在这儿听,什么程发根一大早去讲清楚,跑到公安局讲清楚,现在还没回来,我那时候是下午嘛,下午过来,早上没有,我就是听到这个我就蒙了。

解说:得知自己背负杀人罪名,汪深兵仓皇无措,决定逃跑,直到2011年,方林崽落网,才让他看到了希望。据黄志强的父母回忆,2011年底方林崽被警察带走以后,就跟很多人提起过自己才是“5·24”案的真凶。

黄全正:还有一个性什么,他就讲了,他在里面就是讲,讲乐平不得了了,乐平炸开锅了,他也是坐监狱的,他坐监狱,他就是,好像是一个帮派的人一样,他在里面就是不做事的,披件大衣走来走去的,他讲不得了,讲乐平炸开锅了,杀绿宝超市老板(的人)抓到了,他就宣传出来了,宣传出来我们就听说了。

黄全正:提到的这个人名叫李金亮,与方林崽关在同一间牢房。

李金亮(方林崽室友录音):他讲方春平这个案子他们是冤案,人不是他们杀的,是我杀的他讲,他要给他们平反,他讲一定要还他们一个清白。我们那个刑侦队不采纳他,不带他去走现场,他(警方)讲这个案子已经破了,跟你没关,他讲你是乱讲的,那方林崽说确实是我做的,那方林崽要指认现场,那公安局不带他去嘛。

警方:2013年1月4日。

解说:这里是乐平市赣东北大市场,2012年4月21日上午,戴着手铐的方林崽被带到这里指认现场,据警方介绍,方林崽行凶时所使用的斧头,正是在这个大市场买的,在指认现场围观的人中,有中店村村民邹兰兰和黄彩华,当时方林崽勾手,示意邹兰兰和黄彩华过去,等她们靠近时,方林崽突然说,绿宝超市老板是我杀的。

邹兰兰:他看到我们然后就用手招一下,招我们过去。

记者:他是怎么招的呢?

邹兰兰:就用手招一下。

记者:他戴手铐了吗?

邹兰兰:戴了。

记者:他是就在前面这样招。

邹兰兰:在前面,这样带着手铐,这样招,招我们过去。

记者:招你们过去。

邹兰兰:然后就讲了那句话嘛,就是讲绿宝超市老板是他杀的。

黄全正:他那个儿媳妇是开商店的,我经常在那边买烟的,我就在那儿讲了,我讲我儿子是冤枉的了,我儿子就是不会抽烟的,也不喝酒也不抽烟的,方林崽讲,他讲你儿子是冤枉的,这肯定,他是不会做这种事情的。

解说:在押的4人全部拒不认罪,并称口供是警方刑讯逼供所得,4个家庭喊冤喊了10年,家属一直到处上访,因此当方林崽称“5·24”案是自己做的,4家人赶紧找到负责的警察询问。

黄全正:方林崽确实是替你们顶罪他讲,这个事情他讲,是你们儿子做的他讲,不是你们儿子做的话,为什么他们还判了死缓呢他讲,他就这样跟我们讲,我们跟他就是辩道理的时候,他就打桌子了,他讲事实就是事实,如果你儿子翻了案,我准备坐牢,我准备回家,他就这样跟我们讲。

解说:2013年10月30日,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据参与庭审的律师向记者介绍,庭审刚刚开始,方林崽就向法庭称,绿宝超市老板被杀案是他所为,案件审理一度因此中断。

程文坤(程发根父亲):他讲我没有做的事情,你给我上,我做了的事情,你不给我上,递材料,律师跟那个法官都问了,法官去问他,律师也问他,他做了什么事情,他就讲了“5·24”案是他做的,绿宝超市老板是他杀的。

解说:在这次庭审之后,方林崽就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5·24”案的真凶到底是谁?也成了中店村一个茶余饭后,百谈不厌的话题。人们纷纷猜测,如果真如方林崽所说,那么在监狱中服刑的4人又是如何认罪伏法的呢?

《社会能见度》凤凰卫视中文台播出[节目专区]

主持人:姜楠

首播时间:周四 21:50-22:27 

重播时间:周五 03:40-04:25

江西乐平发生碎尸案 村民汪深兵背杀人罪名

2002年6月“5·24”案告破抓人,黄志强、方春平等4人被捕,唯独少了汪深兵。从老乡的口中得知自己牵涉进了杀人案,汪深兵决定逃跑。

汪深兵:我走的时候是骑自行车走的,骑到浙江去的,骑着,小路骑到浙江去的,我那时候记得我是,在那地方搞了个,也就是可以说偷自行车吧,因为我没自行车,我就在路上看到就是买菜的,后面还有两个篮子放菜的是空的,我就骑走了,骑走了我是边捡矿泉水瓶,或者那个杂七杂八的,边走的。我们我也没想,我就想我怎么莫名其妙,我什么时候成了那个成了杀人,我人都不在家。

解说:汪深兵又回到福建,办了一张假身份证,化名汪强,他说自己清楚假身份证不能用,但是放在口袋里,也是一种心理安慰,汪深兵隐姓埋名在外逃匿11年,多数时间在福建各地打零工,东躲西藏

汪深兵:因为我就是只能搞那个工地上面打散工,还不能长期的,还只能散的,因为长期,他是要证件的,短期的他是缺少人的,做两天可以,你走了,到那里做两天,所以那个证件他要不要无所谓了,因为他不打算让你长期在这儿待,不要证件。

解说:汪深兵始终想不通,自己怎么成了警察口中的杀人凶手,在他的记忆中,他1995年就出去打工了,2000年5月,“5·24”案案发的时候,他正在福建晋江打工。

汪深兵:以我的记忆来是百分之百的就是,要么端午节划龙舟就回来,要么就是过年回来,端午节不划龙舟我是不会回来的。

记者:那到现在为止知道你为什么被牵涉进这个案子吗?

汪深兵:不知道。

记者:警方也没有跟你讲吗?

汪深兵:他是说他们举报我。

记者:就那几个人。

汪深兵:他们举报我,但是这个举报我只有一个程立和跟我熟悉,跟我玩得也可以,那三个是八竿子打不到的东西。

解说:程立和也是警方认定的凶手之一,与汪深兵平时有些交往,逢年过节偶尔一起打牌消遣,但是并没有任何公开的法律文件证明程立和举报了汪深兵,我们也只能在案件判决书中促寻找蛛丝马迹。

2003年景德镇中院一审判处4人死刑,判决书中写道,程立和、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汪深兵在中店村“无天底”田间小路上发现被害人蒋泽才、郝某时上前索要钱财,被害人不从,争执中汪深兵一刀砍在蒋头部,郝某见状逃走,汪深兵追赶,其余4人便各持凶器,朝蒋头头部,身上乱砍,致使蒋当场死亡。

汪深兵:我是在网上看过,什么第一刀是我砍的,还把别人的头砍下来了,我说神奇了,我说我要是在福建的话,除非福建那个跟网络电视台一样,跟网络一样,那个刀从福建砍到这里来,砍掉了,那就神奇了,因为我根本没在江西,我跟办案民警说了,我不要说在乐平了,江西我都绝对不在。

解说:这是“5·24”案被判决的凶犯之一方春平在监狱中写的一封信,信中写道,我被冤死以后,你们一定要继续帮我申冤。据他的父亲称,信后面的“冤枉”两个字,是儿子咬破手指蘸血写成的。

方桂水(方春平父亲):我儿子就5月31号抓去,一直吊到就是6月2号,6月2号提审时间不给他们饭吃,不给他们大小便,他用那个臭衣服堵住他的嘴,他提审的时间是怎么样呢?悬挂着,挂着就是离地一尺多高,全把两只手吊起来,他的手,他的就是那个一放下来,他的手好比肿的跟那个馍馍一样了,只看到那个脓啊,看到那个脓,戴着那个手铐看不到手铐,只看到脓。

黄全正:那时候把我儿子抓到了,抓到了以后,他就罩着裤子蒙着脸,就把他带到那个发电厂这个仓库里面了,就在这个里面,打得好残忍的那个时候,他讲晚上,人家白天做事晚上要睡觉,他讲吵人了,吵人了他就把我的儿子,穿的袜子啊,就是把我儿子那个袜子脱下来,就是堵他的嘴巴,堵他的嘴巴他就吐出来了,吐出来他就把袜子打起结来,就这样绑起来的,绑起来不准我儿子叫了。

解说:从律师提供的申诉书中我们看到,在看守所里,4个人的审讯持续了3天4夜,在庭审期间,4人均称自己遭到警方刑讯逼供,在终审判决之后,4人与各自亲属在景德镇的监狱中会见时,他们也对家人称曾遭到刑讯逼供。 

黄全正:再就把那个做房子的那个砖头哇,就是那个整的砖头放在地面,这样放起来,堆得这么高,叫我儿子站在上面。站在上面呢他就问我儿子他讲绿宝超市(老板)是不是你杀的。我儿子讲我没有,我真心没做这个事情。他就把砖头那个踢倒,踢倒我儿子整个的身体啊,整个的身体就全部在这个手上,这个手铐一点都看不见了。

程文坤:他不讲,不讲就用火呀烫,烫他的脸,烫他的,烧他的胡子。再烧他的汗毛,就是这样用刑的。

解说:方春平也在申诉书中写了自己被刑讯逼供的经过。他说在几天的审讯中,不让他们睡觉,不让喝水,只给过两碗面条,也不准他们大小解。

方桂水:就是用那个烟头烧他的那个毛,他因为那个提审通不过去,到了5月份温度也比较热了,提审通不过去身上冒汗了,烫他的毛。再用刀划他的胸,这样划他的胸,划他的胸部用刀子。再用拳头打他的脑袋,拳头打他的脑袋,再用脚,用脚这样踢他的踢他的大腿,踢他的那个胸部。

解说:在程发根的申诉书中写道,把我按倒跪在地上,手反铐着,我手和脚并又拿一副手铐连在一起。使我前不能卧,后不能倒,前面的人使劲朝我脸上、胸前击打,后面的人使劲用脚踩我小腿肚,再使劲踹我脚趾,如此的审讯持续了三天。之后,四个人分别被带到杀人现场和碎尸现场进行指认。

黄全正:指认现场呢就是仍那个矿泉水瓶就是用这个矿泉水瓶,他是丢到哪里去,叫我儿子,他讲刚才是丢到哪里去了。我儿子讲我没有看清楚,他就仍第二个,仍过去他讲是丢在哪里,我儿子讲仍在这里。他就把摄像头摄了一下,就说我儿子指认了现场在什么什么地方,是这样形成的。

解说:在2003年下达的这份死刑判决书中,还讲述了“5·24”案中,郝某的被害过程。五人先后对郝某进行轮奸,为灭口,程发根又找来绳子勒郝某颈部,其余四人按住郝,将郝勒死。为灭迹,次日中午,五人抽签决定顺序后,依次持刀将郝碎尸,并将尸块装入塑料袋,各自拎走四处抛散。我们也找到了当年警方认定的抛尸地址,距离案发地址“无天底”仅四百多米。当年两处中间没有建筑物遮挡,家属们认为最难理解的是警方认定次日中午五人在树林中碎尸。因为这个时间正是警方发现绿宝超市老板的尸体封锁现场的时间。

方桂水:12点钟在那个前面分尸,你本身就在那个死者现场,在打捞死尸,打捞那个郝某的死尸,本身就封锁了,你怎么在那个几百米的地方到了逼我儿子怎么在那个地方分尸。分尸又是一条那个小路,通往那个乐平市的那个小马路,人是经常来来往往的,上面还有个菩萨庙,你想怎么中午12点分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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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翔]

标签:汪深兵 凶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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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7社会能见度 喊冤死刑犯 http://d.ifengimg.com/w120_h90/y0.ifengimg.com/pmop/2014/07/17/2b1dc80a-23e8-4999-b6b0-77cfb9de7ce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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