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银行卡的是与非 罪与罚
2010年03月24日 16:44凤凰网专稿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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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一笔银行卡上的“飞来横财”,一个市井小民的巨款诱惑,从无期徒刑到八年改判,是与非,罪与罚。

2010年3月23日《冷暖人生》节目:

解说:2001年3月的一天,云南省公安专科学校大门外的自动取款机前一名大一新生在查询卡上余额时,一起意外状况突然发生了。

何鹏:就发现那个卡上有好多零,我说怎么会有这么多钱啊。

晓楠:就一下子很多零。

何鹏:对,很长一串零嘛,我说怎么有这么多钱。

晓楠:大概有多少钱呢,你后来想过吗,就是给你存在你卡里的。

何鹏:应该说上百万,是说得最低限吧。

解说:忽然而至的不明巨款像磁铁一般对这个年轻人产生了极大的诱惑。

何鹏:虽然自己是在取钱,但还是想这钱到底能不能取,手是在那里不停的取,但心还在想能不能取。

晓楠:当这个事情真的在你面前变成事实的时候,真的你就能取出那么多钱的时候,可能确实是特别,就是这种诱惑太大了。

何鹏:应该说抵挡不住吧。

晓楠:2008年,一个叫许霆的年轻人吸引了全国的视线,在广州当保安的许霆在一家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取款的时候发现,取1000元之后,银行卡的帐户里只被扣掉1元钱,随后他就在这同一台取款机上先后取款了171笔,合计17.5万元,然后携款潜逃。2007年5月,许霆归案,当年12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了无期徒刑,而此案一出在全国范围之内可以说引发了巨大的争议,这究竟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如何量刑,罪轻罪重,一时之间沸沸扬扬。在媒体上掀起了争论的热潮,许霆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08年3月31号,广州中院对许霆案重审,法院最终认定许霆的盗窃罪名仍然成立,不过刑期由一审判决的无期徒刑骤减到了5年有期徒刑,这在中国的法律上可以说也是一个罕见的案例,而就在许霆案还未尘埃落定之时,远在云南看守所里的另外一个年轻人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他的名字叫何鹏,此时,何鹏已经因为相似的罪名在监狱里度过了7年的时光,而他面临的同样是无期徒刑,许霆的改判在不久之后其实也彻底改变了,本已经绝望的何鹏的命运一年之后,何鹏走出了监狱。此时,他已经31岁了,在监狱里他整整呆了8年零6个月的时间。

解说:2010年元月16日凌晨,“云南许霆案”当事人何鹏刑满出狱,在这辆由云南省陆良县金家村开往县城的面包车上,何鹏的父母正在焦急等待见到儿子的那一刻。

何母:何鹏,我的儿子啊,看你这样子,瘦成这个样子。

何父:我万万没有想到一张银行卡就把你坑成这个样子啊。

何母:我的儿子啊,你妈天天想你啊,夜夜想你啊。

解说:凌晨4点,何鹏坐车回家,两个姐姐早已在村口迎接他,8年过去了,村里修了新路,何鹏已经找不到自己的家了。

何鹏:很多东西都忘记了,但我在的那个房间还是没太大变化,东西都跟以前差不多,都是以前用过的。

晓楠:再看到的时候什么感觉?

何鹏:失落,心酸吧,感觉以前的时候过的是比较快乐,小的时候,一天可能也是无忧无虑的。

解说:回首过往,何鹏不禁慨叹,他从未想过自己的人生竟会因这一张银行卡而发生如此的变故。

解说:何鹏在家排行老三,上有两个姐姐,小时候的何鹏言语不多,让很多人印象深刻的是这个老实的孩子还曾经勇敢的抓过小偷。

何母:那时候就是在马街二中读书呢,(小偷)掏别人家儿子的钱呢,和他在一起的同学,偷了以后,他同学转过去就拉到小偷的手,他就看到了,于是就去拉住小偷,还争执起来,打架,打了以后他戴手表那只手,(还被小偷)拿刀杀出个洞来。

解说:自上学以来,何鹏成绩一直还算不错。2000年9月,何鹏考入云南省公安专科学校刑侦专业,顺利的开始了他的大学生活。

何鹏:在我们当地人看的话,那可能更多的是感到自己出息了吧。

晓楠:你当时的理想是什么,就是你自己设想未来的人生是什么样子的。

何鹏:当时想的就是,希望能好好的把学业完成,然后找一份工作,好好的过下半辈子,也没什么太多的想法。

晓楠:就是很实际的嘛。

何鹏:嗯,想得也很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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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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