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行长安街:利益博弈下的《劳动合同法》
2007年07月10日 09:24 凤凰网专稿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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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景行:欢迎来到长安街,共同关注中国的事态发展。今天的焦点话题是关于一部法律的,而这部法律关系到几乎每个中国人,那就是《劳动合同法》。请来的嘉宾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法规研究一处的处长关彬枫先生。

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法规研究一处 关彬枫处长

从单项保护到双向保护

曹景行:人大常委会刚刚通过这部法律,当时您就在现场?

关彬枫:我亲身在现场感受到了热烈的气氛,当时的情况全部历历在目。有178个常委,应到178位,缺席28位,实到146位,表决时有145人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有一个人没有按键。这说明了这部法取得了我国人大立法机关高度一致的共识。

曹景行:今年已经通过了一部《物权法》,《物权法》之后大家关注的焦点也就放在这部《劳动合同法》上了。这次是四审,当中也有一些比较重大的修改。那么我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这部法跟13年前通过的那部《劳动法》到底是什么关系?既然有了《劳动法》,为什么还有《劳动合同法》?

关彬枫:94年通过的《劳动法》也是规范我国的劳动关系制度的一部非常重要的基本法,当时国家计划在《劳动法》出台后还要继续制订《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等十部相关的子法,所以它是上一个位阶的综合性、全面性的法律。93年通过的《公司法》是一部规范雇主、规范资本的法律,但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却没有,因此94年就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劳动法》。

曹景行:这部《劳动合同法》的产生过程也是比较曲折,2006年提出征求意见的时候,一下子收集到了差不多20万份意见,不光牵动了劳工的切身利益,资方、外企都非常投入。据说直到常委会临近表决的时候,还不断有各种利益团体打电话给不同的常委,希望游说他们。《劳动合同法》的初稿倾向于单向保护劳动者,但是到二稿出来以后,特别是到现在最后通过的四审稿,变成了双向保护。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关彬枫:任何一部法律对于法律关系的双方都是保护的,但是劳动关系跟其他的社会关系不一样。我国的劳动关系现状形成了一种强资本弱劳动的态势,我们现在的企业制度是以资本为导向的,资本投资占有主动权、决策权、管理权以及延伸到对劳动者的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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