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珍曾有共识 根本无罪可认?
赵少康:那吴淑珍我认为也会,她除了保陈致中,她也会保陈水扁。吴淑珍局部认罪,然后大包大揽,通通老娘干的,陈水扁都不知道,都是我,所以陈水扁说我去年1月才知道有汇钱海外这个事情,那之前的事我都不知道。陈水扁什么都不认,任何事我都不认,然后讲政治解决。我觉得他们家角色扮演出来了,陈致中通通认了,吴淑珍局部认保儿子,陈水扁通通不认,为什么呢?因为这个认罪协商就一审决定的,一审以后,彼此都不能再上诉了。所以一审以后,如果陈致中无罪了。
兰萱:先保住了。
赵少康:或者是免刑了,他就可以出国了。
兰萱:二审再说。
赵少康:那到出国以后,等到二审的时候,陈水扁再给翻、吴淑珍给你翻,陈水扁反正对一审已经不抱希望了,二审、三审在给你搞,我觉得他们家策略就如此。
兰萱:我觉得大致轮廓是这样子没有错,然后我觉得在吴淑珍的部分,她可能除了局部认陈致中的罪之外,她可能在其他部分她还是会讲很多是政治献金,政治献金都是我在收,然后就没有任何所谓对价关系,没有对价关系就不需要公权力,不需要用到公权力的部分,我并没有牢烦陈水扁,我没有运用他借势诘问的方式来进行勒索之类的,所以保住这个陈水扁可能不知情底下,可能的一个罪名部分的一个弹性空间。
只是我觉得整个来说的话,我觉得大家最近终于摸清楚了扁家大概的诉讼策略,但是我要强调的是,他只是单方面的诉讼策略,是扁家自保的,替自己想好的,各自来说最完美的一个策略。问题是摆到庭上去之后,对于法官来说他的新证怎么样,对于特侦组来说他的证据怎么样,对于其他那么多未来的被告,一个一个跟你要交叉辩论的时候,实质的进行讨论的时候,对质的时候那又怎么样。
我觉得有些事情,他们可以采取这样的策略,但是不见得行得通,譬如说像政治献金,你就摆明了在南港案也好,龙潭案也好,李界木如果是政治献金,哪有分给官员的,没有这个道理。那蔡铭哲他也承认,他行贿,他收贿,那这些东西他们还都交还了。如果是政治献金,何须交还呢?所以我觉得这一部分,他们可以这样主张,只是说到底庭上交叉诘问之后,动态的结果会怎么样,我觉得这是一个变数。
赵少康:不过在台湾有罪刑法定主义,无罪推论,所以除非法官、检察官有非常确凿的证据,这个钱的确他是威胁收贿,然后替他办成事情。如果吴淑珍说借势借端,没错,我承认我借势借端,我借谁的势,我借陈水扁的势,我借谁的端,我借陈水扁的端,罚我好了,把老娘关起来。所以他们家现在搞的这手,法官到时候怎么应付他们这种很狡猾,很厉害的手段。
兰萱:我觉得他们问话的方式也要非常的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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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郑涵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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