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讯盈科私有化事件解读香港司法趋势
2009年05月12日 19:24凤凰网专稿 】 【打印已有评论0
相关标签: [刘芳] [财经正前方] [李泽楷] [电讯盈科]

正在加载中...

刘銮雄早在1991年就曾发动华人置业私有化进程

解说:对结果不服的证监会和小股东继续上诉,香港最高法院随即展开了长达6天的聆讯,包括黄太太在内的多名小股东纷纷走上法庭,直面法官。

黄太太:我在法院我都讲过,为什么你大股东有利息派,我们没有利息派,我在法庭我都提出来了,我说不合理吧,同样是股东,大家都有利息派的嘛。

解说:法庭聆讯进入第四天,上诉庭法官开始质疑拆票行为是否滥用和电盈私有化的动机,情形急转直下,胜负的天平开始不再倾向电盈。4月22日,上诉庭三名法官一致否决私有化计划,持续了半年的电盈私有化风波告一段落。

刘芳:香港最高法院对于电盈私有化案的审判峰回路转,情节发展赶得上一部精彩电视剧。说到底,这是一场小股东与大股东利益的博弈,上诉庭法官罗杰志慷慨激昂,指出大股东在私有化后可以透过派发特别股息获益20亿元,简直不可接受;还指出电讯盈科的前身,香港电讯在本地地位独特,受投资者爱戴,岂料小股东120块投进去,跌至几乎一无所有,实在可悲。法官这一番话,让好多香港股民听了十分解气,也让在场一些小股东热泪盈眶。对于上诉庭带有情义的判决,电讯盈科和李泽楷当然表示失望,毕竟,香港以保护资本而闻名世界,电盈私有化过程中的种票和拆票其实并不违法,资本与道义之间,这一次香港法律的天平出人意料的倾向了道义,为多少小股民出了口气。其实很多事情都是合法,但不合道义。这也就是为什么人们开始提倡企业社会责任,但社会责任说到底也不等于企业法律责任。在香港这个Money Talks的社会,要在资本与道义之间找平衡,谈何容易。

刘芳:作为资本市场上一种特殊的资产重组操作方式,私有化与上市公司其他收购行为最大的区别,就是私有化的目标是令被收购上市公司从交易所摘牌,由公众公司变为私人公司。在成熟的资本市场,私有化退市现象很普遍:美国股市从1981到1988年间,每年上市公司进行私有化的案件占所有上市公司收购活动的10—30%。电盈不太光彩地成为首家因为“种票门”而被否决私有化的上市公司,而其实早在1991年,号称香港“股坛狙击手”的刘銮雄掌控的爱美高,就曾发动对华人置业的私有化进程,当时也是因为小股东质疑导致证监会介入,私有化建议最终被撤回。在私有化的过程中,大小股东之间的利益纷争不可避免,而小股东不可避免地处于弱势地位,如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维护市场公信力,监管部门所应起到的作用尤为重要。

解说:“保护投资者,确保市场公平、有效和透明,减少系统风险。”这是国际证监会组织提出的证券监管三大目标。在赤裸裸的利益冲突面前,监管机构的责任十分明确,无论大股东的身份对香港社会何等重要,在有可能损害小股东利益的关键时刻,香港证监会都坚定不移地站在弱者一方。

解说:在整个电盈事件中,香港证监会一直作为诉讼方为小股东争取利益,这其实同时也向市场传递出一种信息:即使大股东可以操纵股东大会结果,即使最高法院可以发放通行证,但监管层为保障小股东利益、维护市场公信力一定会奋战到最后一刻。

黄太太:私有化这次人比较少,下次肯定人很多的,大家现在有经验了,知道小股东都可以起来反对,到时候游行人肯定人更多的。

下一页:香港在很多人印象中是个经济右倾的城市

  已有0位凤凰网友参与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