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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正前方:“房价凶猛”还有治吗?
2007年07月27日 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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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调节房市在中国能否行得通?

2007年7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一次会议上提出四项有关民生的重大问题,其中一项就是稳定房价。这距离温总理提出国六条,正好相差一年零两个月。于是有人推测,在前两次宏观调控没有取得预期成效的情况下,中央是否会启动第三轮调控。对于可能到来的新一轮调控,很多人再次提出了征收物业税的建议。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如果要征收物业税,是否意味着所有有房子的人,每年都要多给政府一笔钱呢?

美国为鼓励一般百姓购房,政府规定百姓在购第一套自住房时可以免除物业税,当他购第二套住房时,就要对其征收财产税;再购第三、第四套住房时这个税率将会有更大的增长。而政府也可以通过这个税率的调节来调控房地产市场。

物业税的好处在于能够对持有环节进行控制,尽管楼盘销售可以通过虚假合同等手段,来逃税避税,但是房子是谁的,里面住着什么人,这些信息都很容易获得,但如何进行评估,怎么保障征税过程的公平性,也是难点之一。

尽管征收物业税对于投机有着非常直接的抑制作用,但是在中国实现物业税还存在很多疑难之处,例如征收物业税后,是否应该相应减少或取消房屋流通环节的税费,从而避免重复征税?还有在中国房屋和土地产权分开的国情下,如何明确产权等等。

应对空置的房屋征收重税

对于老百姓来说,更重要的是,那些只有一套住房的中低收入阶层,是不是会遭遇买了房却养不起房子的尴尬。如何区分炒家和住家,曹建海提出了自己的破解之道。

曹建海说:“我认为对要空置的房屋征收重税。空置的房屋是指的你买了房不住的人,另外就是开发商没有卖掉的房屋要征收重税,所以不能因为你是开发商,你空的,因为你捂盘,都属于空置的。只要是房屋已经建成了黑灯的都应该征收很重的空置税,因为现在开发商是有意的捂了很多盘,即使你不是有意的,这个不是根据消费者的意愿开发的,开发的多了浪费资源,就应该征收空置税。而卖掉的,实际上也是空置的,我认为可能对这个要进行征收。”

对于更多的想买房的人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房价会不会跌。在如此高的一个价位上,很多人的心理都发生了逆转,我们采访的几个购房者都表示,近段时间不会再考虑买房,甚至有人表示,希望房价涨的越高越好,因为这样才能早日达到顶点,房价崩溃,打回原形。但是房价大跌对于普通民众来说,真的是好事么?

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6月份,全国70各大中城市的涨幅同比上涨7.1%,达到今年的峰值。深圳官方统计称,1-6月,新建商品住宅销售均价为一万二一平方米。按照月收入三千元计算,四个月工资才能买一平米房子。

房价上涨的原因复杂多样:中国经济中流动性过盛,从股市到楼市,到物价全部上涨;中国贫富差距扩大,导致有钱人能一下买几套房,没钱的人却只能望楼兴叹;中国法规存在漏洞,让开发商和中介等机构有机可乘操控楼价;地方政府依赖卖地收入,宏观调控投鼠忌器等等,这些都不同程度的导致了房价的不断飙升。要真正扭转房价的升势,需要市场周期的转变的同时更需要其他杠杆力量的调节。否则只升不跌的房价,涨得越高,跌得时候便会格外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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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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