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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曼莉何以化身“中国母亲”
2007年06月07日 10:31  【

慈善事业本应该是最纯洁无私,无比高尚的。那些从事慈善事业的人,总是可以吸引人们投注饱含敬意的目光。反之,如果打着公益慈善的旗号,利用别人的善心谋求一己私利,那将是对慈善与公益最大的玷污。

现在,就有这样的一个人,从被人们树起的高大慈善标杆上摔了下来。她叫胡曼莉,曾被视为中国民间慈善象征,因其献身孤儿事业的形象,还在央视的公益广告上被称为“中国母亲”。然而,最新的官方审计结果却揭示胡曼莉将捐给孤儿的善款敛聚为私财,慈善成了她个人牟利的工具。(4月12日《南方周末》)当“慈善家”的画皮被揭穿之后,胡曼莉终于向人们露出其伪善、丑陋的面孔。可以说,胡曼莉事件对中国慈善事业来说,是一个沉痛的标本,更是一记响亮的警钟。要知道,在我国,存在着大量的慈善基金会和慈善救助组织以及从事福利事业的机构,这些慈善公益机构每年都从社会接受大量的钱物捐赠,如果对这样的慈善公益机构监管措施不力,就会出现更多的像胡曼莉这样的伪慈善家。

而我们知道,胡曼莉并不是一个孤本。此前媒体曾报道过的种种慈善丑闻,早已证明我国的慈善公益机构并非一片“净土”。

像胡曼莉这样的伪善者,必然会大大伤害那些真正为慈善事业做出贡献者的感情,最终受损的是整个中国的公益慈善事业。可见,保证善款善用,这是关系到我国的慈善事业能否顺利发展的大事。但很显然,对这样的非营利组织,仅仅寄望于其自律是不行的。

遗憾的是,当前,对于像孤儿院这类的社会福利机构,很多时候还处于监管的真空中。一方面,慈善的旗号很容易掩蔽监督者的目光,加上慈善捐赠与支出的途径复杂多样,而又都掌握在慈善机构负责人的手中,根本无法形成外部监管;另外一方面,现行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对这些慈善机构的种种行为还缺少具体的规制,对那些利用慈善手段谋求私利者还很难构成强大的威慑力。

正因如此,当前我们必须改变社会福利机构的“真空”现实,通过填补相关的法律空白,来构建对慈善机构更为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来源: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大河报 记者:单士兵)

   编辑: 石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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