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首次与青海联手保护“中华水塔”
2007年11月20日 06:37长江水利网 】 【打印

9月14~23日,长江委联合青海省水利厅,对长江源区的水事活动、水生态保护及产水环境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检查表明,源区生态系统修复能力相对脆弱,保护源区健康生态已迫在眉睫。

长江源区是长江流域水生态保护的重要地区,被誉为“中华水塔”,其水生态环境不仅关系到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还关系到中下游地区人民的切身利益。近年来,由于人为及自然因素导致了源区草地被高速侵蚀,大面积地皮裸露,荒漠化趋势加重,源区的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迫在眉睫。

长江委于2001年正式启动以预防监督为重点的长江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今年年初,又将长江源区执法监督检查纳入委年度工作计划。此次联合执法检查旨在进一步摸清源区水生态现状,以有计划地与地方联合开展源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

检查组在海拔近5000米的高原区跋涉2000余公里,穿越了青海省玉树州等3个州市的7个县,考察了7县境内的巴塘河、通天河、歇武河、清水河等流域的水事活动情况,调查了孟宗沟、结古镇、巴塘乡、珍秦乡等地的水土保持及生态修复示范区的现状,检查了直门达和新寨水文站的水文设施保护情况以及湟中县水行政执法情况。

检查组了解到,由于长江委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合作,长江源区水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高原地区诸多因素的制约,源区生态管理还存在很多问题,生态环境现状仍不容乐观。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一一与青海省水利厅及州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交换了意见,并责成相关地区认真整改和查处。

长江委副主任徐安雄,长江委水政水资源局局长、水政监察总队常务副总队长刘振胜精心部署了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水政水资源局副局长、水政监察总队副队长周刚炎也亲赴青海,指导了此次执法行动。周刚炎表示,长江委将进一步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责,加大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协作配合,以充分发挥长江源区作为“中华水塔”的重要生态功能,遏制其生态失衡现状,努力实现长江源区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达到维系整个长江健康生态的远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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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亚非 戴敏   编辑: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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