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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贪官为何频陷“情妇门”
2007年11月06日 20:02  【

香港《文汇报》报道称,据统计,自十六大以来,中央累计查处严重腐败的省部级以上官员16位,平均每年3位,而这些巨贪的“落马”都大多与色、赌、洗钱三大基本方式有关,九成包养情妇。(9月2日中新网)

如果说在省部级高官中贪官是极少数,那么在省部级贪官中包养情妇绝不是个别现象,而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虽然落马的省部级贪官分布在不同的地区和部门,但在包养情妇方面却有惊人相似的一幕,这种带有共性的问题,值得人们深思。

笔者认为,九成省部级贪官之所以长期包养情妇,而且有的不只包养一个情妇,甚至与情妇生儿育女,绝不是这些贪官不懂法或“一失足”的问题。作为省部级高官,虽然对某些专业性的问题不一定很精通,但对不允许违反党纪国法应当心知肚明。这些省部级贪官为何铤而走险,色令智昏呢?造成省部级贪官频陷“情妇门”,至少有以下三个原因。

首先,思想发生滑坡。高官包养情妇表现为生活作风问题,但有其深刻的思想根源。有的官员官职越高,对自己的要求不是越严,反而越松,放松思想改造,冲破道德底线,追求低级趣味,把兴趣转移到美色方面。有的高官认为自己的地位高了,应该享受一下了,于是便在女人身上打注意,一旦遇到臭味相投的女人,便在腐化堕落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其次,监督存在缺失。任何包养情妇的高官几乎都存在腐败问题,也就是说高官包养情妇是靠金钱支撑的。尽管有的贪官自称与情妇存在真情,但令人可笑的是,没有一个贪官的情妇不是为了贪图他们的权和钱。所以,为了满足情妇的需要,这些官员便绞尽脑汁疯狂进行权钱交易的勾当。令人遗憾的是,由于高官的权力过大,对其监督的制度和机制不够完善,为其以权谋私创造了条件,使这些贪官包养情妇有了资金来源。如果能够堵住权钱交易的漏洞,就会让高官包养情妇成为泡影。

再次,家庭提供温床。贪官包养情妇,妻子是受害者。令人感到不解的是,这些长期包养情妇的贪官,没有一个与妻子离婚,也没有一个贪官的妻子反映或举报贪官包养情妇的问题。尽管有的贪官以工作忙、身体累等为由搪塞妻子,但其异常表现是瞒不过妻子眼睛的。为什么妻子对贪官在外面包养情妇最终采取不管或默认的态度呢?这是因为她们信奉“树倒猢狲散”、“背靠大树好乘凉”,把贪官当作自己和家人依靠的一棵“大树”,所以,与贪官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妻子的这种忍耐,为贪官包养情妇提供了自由,使贪官与情妇鬼混更加肆无忌惮。(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 苏韶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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