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集团结婚与国家在场
2009年09月14日 18:59近代中国研究 】 【打印共有评论0

【核心提示】上海集团结婚的出现及推广,无疑是对中国传统婚礼的又一个冲击,是传统婚制向现代转型的新阶段;这包含了时代发展的内在要求,也遵循了婚俗演变的自然规律,有其出现的合理性。但在这一婚俗变革中,国民政府作为国家力量介入其中,通过婚礼中国家在场的嵌入,而将其意识形态渗入民众的日常生活,让参加的受众真切感受到国家的存在,进而认同国家的权威。从这点而言,上海集团结婚的出现又是一次政治仪式的捏塑,将国家意志透过婚仪的变革而传达给民众。究其实质,民国集团结婚是国民政府一次隐性权力技术的实践。

民国时期,新式婚礼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而且开始为南京国民政府所提倡。但是,对一般民众来说,新式婚礼仍有费时费钱费力之缺憾。为了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一些进步人士致力于婚仪改革活动。于是,一种更新的婚姻方式──集团结婚(也叫集体结婚,或集团婚礼),在30年代的上海、北平等地应运而生。

1935年2月7日,上海市社会局公布了以简单、经济、庄严为宗旨的集团结婚办法。4月3日下午3时,全国首届集团结婚典礼在上海江湾的上海市政府大礼堂举行。参加者共57对新夫妇。按统一要求,新郎均着蓝袍黑褂,新娘均着粉红色软缎旗袍,头披白纱,手持鲜花,在军乐进行曲声中挽步人礼堂。司仪宣读新人名单,新郎新娘按照名单顾序,两对一次轮番登台,向孙中山像三鞠躬,双方相互两鞠躬,向证婚人一鞠躬。然后由证婚人赠送结婚证书和纪念品,致证婚辞。礼毕,新郎新娘在音乐声中步出礼堂,到广场摄影留念。

上海首届集团结婚这种隆重、热烈、简朴、文明的做法,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一时要求参加者甚众。上海市政府确定每年举行4次集团结婚,是年全市即举行了5届,参加者达300余对。

上海的集团结婚举行后,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南京、杭州、芜湖、北平、天津等地纷纷仿办,甚至在一些边远省区也尝试举行集体婚礼。1935年初,浙江救济院举办集团结婚,院长沈尔乔主婚,郁达夫曾写白话词《西江月》以贺:“昔日章台弱柳,今日南国佳人。鸳鸯乱点谱翻新,太守名乔姓沈。红烛西行几对,春宵一刻千金。婚姻何必定条陈,缛礼繁文好省。”

在广西,1935年5月,省政府颁布《集团结婚办法》,1936年l月1日,邕宁县首先举行,以作示范。随后便开始在全省各县陆续推行。1937年2月,广西省政府颁发集团结婚《须知》,指导各地实施。在云南,新生活运动促进会也“指导举办昆明集团结婚”。其中,1937年北平市政府举行的集体婚礼比较有代表性。

正当集团结婚这一新式婚仪在全国不断发展之际,抗日战争爆发了。在沦陷区,除个别地方(如上海、北平等地)曾出现过一些集团结婚之外,由国民政府主办的集团结婚被迫中断了。但在广大的大后方如湖南、四川等地,由于新生活运动仍在继续推行,故此项活动不仅没有中止,反而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l942年2月,湖南省新生活运动促进会制定了《湖南省新生活集团结婚办法》,其主要内容为:(一)新生活集团结婚由湖南新运会与民政厅责饬各县新生活运动促进会暨县(市)政府举办,并督促各乡镇公所及其他机关普遍仿行;(二)新生活集团结婚日期、地点由主办机关先期公告;(三)申请登记应向举办机关索取申请书,以墨笔正楷填写;申请人应各备3张二寸半身照片,一张自行粘贴于申请书上,其余二张粘贴于结婚证书上;申请书填就,经家长或监护人及主婚人署名盖章后送往举办机关呈核;(四)举办机关对于申请人所填申请书经审查合格后,应将其姓名、年龄、籍贯登记公告;(五)新郎穿蓝袍黑褂或中山装,新娘穿长旗袍或短衣长裙;(六)结婚时,双方亲友均须凭观礼券入礼堂观礼。

l942年6月23日,长沙举行了抗战以来全国首届集团结婚。此后,湖南又举办了数届,各县也开始举办。

1942年l1月1日,在各省举办集团结婚及制定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国民政府内政部发布《集团结婚办法》,其主要内容为:(一)集团结婚在城市举行者由市县政府或其所属机关主办,在乡村举行者由乡镇公所主办;(二)量次之日期、地点应参照当地习惯、环境酌定,并应于举行婚礼前2个月公告;(三)每对婚姻当事人应于规定期间向主办机关申请登记,未成年之婚姻当事人井应由法定代理人共同申请登记;申请书内应由男女双方之家长或监护人,双方之主婚人共同签印;(四)男女双方均应缴验合格医师所出之健康证明书,凡患有“花柳病、肺结核、精神病、麻疯病及性器官尚未发育完全或有畸形而不能矫正者,暂不发健康证明书。(五)主办机关于申请登记截止后,应将每对婚姻当事人之姓名、年龄、籍贯、住址、职业于举行婚礼前一个月公告;(六)在城市举行者由市县政府长官证婚,在乡村举行者由乡镇长证婚,主办机关发给结婚证书;(七)礼服依服制条例之规定办理;(八)当事人就缴纳费用,其数额由主办机关酌量;(九)当事人之亲友得凭券观礼。

内政部这个《集团结婚办法》,与《湖南省新生活集团结婚办法》有许多相似之处。它基本上是以《湖南省新生活集团结婚办法》为蓝本制定的,但比湖南等省自拟的办法更为周详。

国民政府内政部对推行集团结婚十分重视,l943年12月31日,内政部在致各省市函中要求:“将办理集团结婚经过情形报部备查”。不久,各省陆续汇报所办情况。据初步统计,四川省的成都、江津、江北、万县、三台等市县先后举办了集团结婚。广西省桂林市举办了三次集体结婚;龙茗县、隆山县等各举办两次,罗城县、天保县各举办一次。新疆的迪化、柯坪、镇西、新知等县也举办集团婚礼;河南省的镇平县、邓县,广东省的韶关市,陕西省的西安,湖北省的光化县等地,都举办了集团婚礼。陪都重庆市举办的集体婚礼最为热闹。1943年以前,重庆已举办过l7次集团婚礼,从1943年2月19日至12月25日,重庆又举办了第l8至21届共4届集体婚礼,这4届的参加人数达118对之多。1943年至l944年,江西省的黎川、宁都、上饶、南城、安福、金昌、永新、兴国、上饶、定南等县都举行集团结婚,次数达40次之多,159对新婚夫妇参加了婚礼。1941年11月和1942年5月,福建省新生活运动会也举办了两次集团结婚。

抗日战争胜利结束后,各地再次掀起了举办集团结婚的热潮。1945年12月25日,上海市社会局举办了抗战胜利后第一届集团结婚,定名为“胜利纪念集团结婚”。接着又于次年3月3日、10月l0日、l2月12日、l947年4月4日举行了2至5届集团结婚典礼。各区和一些团体也举办此类婚礼,就连市郊较为偏僻的浦东高桥之二十一区,也制订了《集团结婚简则》,报市政府批准后施行。1946年10月l0日,南京新生活运动会与市社会局合办了国民政府还都后的首届南京市新生活集团结婚。到1947年12月,南京已举办了6届集团结婚,参加者共有700多对。

此外,长沙、沈阳、北平、天津、武汉等地也举办了集团结婚。1945年到1946年江西的宁都、安福、永新、万载、万安、峡江、寻乌、安远、赣县等地,共举办12次集团结婚,600多对新人参加了婚礼。到了1947年1月16日,内政部致函各省市,要求报告1946年办理集团结婚的经过。结果,未举办集团结婚的只有河北、青海两省。可见,抗战胜利后全国大部分地区都举办了集团结婚。新式婚礼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传统婚仪在婚姻革命中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涤荡。

(本文作者:左玉河,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文化史研究室,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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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左玉河   编辑: ma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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