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与地主富农的婚姻
2009年09月12日 17:07西北师大学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文节选自《民国时期婚姻中的“私事”与社会干预》

在解放区,地主的婚姻和土地改革是有密切联系的。晋绥边区(今山西省、河北省的南部以及陕西省的西北部)农民临时委员会在《告农民书》中明示:彻底攻击地主阶级。农民不仅要清算地主富农的所有财产,还可以任意审查任何一个干部、党员及其内部组织。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有剥削农民的行为都可对其斗争。其中还进一步规定,农民、复员军人、政府公务员暂且不论,凡一切党员干部都不准和地主女儿结婚,假如因此妨碍了土地改革,群众有权宣判他们离婚,他们如果不服从宣判,群众有权处罚他们。

40年代后半期,解放区地方政府以极端过激的做法进行了土地改革。斗争的对象波及到地主的家庭或亲戚,地主家庭处于危机之中。穷途末路的地主为了逃避斗争打击,把女儿嫁给共产党的干部或农民。和地主的女儿结婚的共产党的干部当中,也有在土改中庇护地主,甚至以武力反对土改者。为了扫除这些土改中的障碍,太岳区共产党委员会在1947年8月11日发表了《为堵塞地主阶级防空洞的四项决定》。其内容中有一条规定:严禁党员干部与地主之女人、女儿结婚,已结婚者应严格审查其有无政治问题,如有则可强制离婚。另外,晋冀鲁豫军区政治部也发布决定,干部一律不准与地主恶霸土豪劣绅等的女儿或离婚媳妇及伪属女人结婚。

就这样,各级地方政府为了土改的彻底进行,把斗争的对象扩大到参加革命的地主出身的共产党干部及其家庭。《人民日报》也登载了关于太岳区党委和晋冀鲁豫军区政治部的决定步调一致,不许干部、党员与地主出身的女性结婚的消息。《人民日报》还进一步报道了《找对象也要看阶级》的内容:要不讲究点阶级,就要吃大亏,娶了成分不好的女人麻烦大。第一,要当心地主捣鬼!你要想想,在旧社会里,有哪个地主女人愿随便嫁给穷人的呢?要有穷人看上了地主闺女,她还要骂你:“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难道现在她忽然相中了咱穷人么?当心一下子,怕他(地主)是要利用你逃避斗争哩!或是他还有些包袱、内藏,想找你当防空洞哩!防人之心不可无,还是当心点好。第二,要当心脱离群众!咱穷人一伙子闹斗争,现在有的当上干部了,有的当上民兵了,起码也是农会会员。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你要是随便搞上个地主女人,大家叫你开会哩,老婆子叫你在家里

哩。大家叫你斗争哩;老婆子叫你别得罪人哩!要商量点啥事,不敢在你家里谈,怕你老婆子走了风声!自己开个会回家来,怕人家说你走里哩!一肚子高兴不敢对老婆子吭,两口子扯不在一搭!人总不要脱离了群众,大家认为他(指地主)是斗争对象,你倒扯进怀里当老婆,该不脱离群众哩!第三,要当心地主女人思想转变不好。……本来你该知道,地主的思想就是不好转变,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本性是地主的剥削思想,瞧不起农民的敌对思想,农民要去改造他(指地主)这个思想,是不容易的。第四,要当心地主女人没劳动习惯,不会过时光。

如同上面所述,由于和地主阶级出身的女人结婚会招致恶果,《人民日报》呼吁结婚也一定要考虑阶级出身。就这样,在土改政策下,婚姻成了政治问题,而非私人的事情。土地革命的浪潮波及革命组织内部,地主出身的人或被清除出党,或被迫写自我反省材料。这些滥用的对地主阶级的攻击方法,最终被中央政府下达指示纠正过来。(本文作者/林明鲜 申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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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明鲜 申顺芬   编辑: ma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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