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的冥婚
2009年09月11日 16:25京城婚事 】 【打印共有评论0

为死了的人找配偶,自古有之,其冥婚仪式没有形成定例。但从提亲、合婚、放定到迎娶,则与活人的仪式相差不多。

冥婚,就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使他们成为夫妻,并骨合葬,免得男、女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还有的少男少女还没定婚就夭折了,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情,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另外,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冥婚。冥婚多出现在贵族或富户,贫寒之家一般不搞这种活动。

冥婚在我国的历史非常久远,早在公元前十二世纪前半叶的商朝,就已存在冥婚。大名鼎鼎的商王武丁之妃妇好,生前曾统率三军,征战沙场,为商王朝立下赫赫战功,死后却被指定给父乙、祖乙、大甲、成唐做妻子,这些人原应是她的公公、曾祖和远祖。甲骨文中清楚确实地记载了此事。这在后世看来是罪不容诛的乱伦,在当时却是社会俗尚容许的。冥婚在商朝具有维系血亲关系的特殊作用。妇好生前为商王朝效力,死后还要继续为商族献身。商王朝不允许这样一位杰出的女性在鬼神世界里改嫁到其他部落。冥婚在当时也是一项强邦固本的重要措施。

《周礼·地官·媒氏》载:“禁迁葬与嫁殇者。”由此可见冥婚的风俗在西周是被禁止的,它被看作是一种“乱人伦”的行为。周代以后冥婚风俗没有被禁绝,反为一些封建上层统治者所提倡。三国时,曹操就曾为13岁而夭亡的爱子曹冲聘娶甄氏之女与之合葬。魏明帝女淑死后,与文帝甄皇后之重孙黄合葬成婚。唐中宗时,韦皇后为亡弟与萧至忠之女冥婚合葬。至宋代,此风不减,竟出现了做未婚早亡男女两家联姻生意的“鬼媒人”。宋康誉之《昨梦录》载:“此俗,男女年当嫁娶未婚而死者,两家命媒互求之,谓之鬼媒人”;“鬼媒每岁察乡里男女之死者而议,资以养生焉。”

清代,这种妇女殉葬冥合的习俗,随着贞节观的加强,仍很盛行。直到晚清封建礼教受到西方精神文明的冲击才逐渐消失。

清末民初的北京仍有冥婚风俗的残余现象,还有个别家庭办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这种“婚礼”的迎娶仪式多在夜间举行,有时,人们正在安睡之际,忽被街巷里的鼓乐声吵醒,这便是冥婚的“迎亲”队伍。“迎亲”的人抬着一顶纸轿子,由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引。有的则不用这种形式,仍用八抬大轿,全份金灯执事,轿内却只是要娶的女人的一张照片。30年代以后,还有人仿照“文明结婚”仪式,用西乐队前导,后边四个人抬着一个出殡用的影亭,内挂“新娘”照片。

冥婚也有一定的仪式,如“通家状细帖”,祈祷占卜,制冥衣,至墓前“备酒果”,先奠后祝“合卺”等。

一般说来,冥婚也要通过媒人介绍,双方过门户帖,到命馆合婚,取得龙凤帖。

放定多是一次性的,就无所谓大、小定之说。男方给女方送去的定礼,一半是真绸缎尺头、金银财宝;一半却是纸糊的皮、棉、夹、单衣服各一件,锦匣两对,内装耳环、镯子、戒指及簪子之类的首饰。放定的当天晚上,在女方家门口或坟上焚化。

通信时,男方给女方送去的“鹅笼”、“酒海”、龙凤喜饼以及肘子、喜果都是真的,惟有衣服、首饰是纸糊的冥器。

女方陪送的嫁妆,一般都是纸活。送至男方后,只在“新郎”照片或牌位前陈列半天,有的只抬着环绕男方院内一周,即由鼓乐前导,送至附近广场焚化。

冥婚并不一定都举行上列仪式,但迎娶仪式是不可少的。是日高搭大棚,宴请亲友,门前亮轿。喜房里供奉“百份”全神。对面炕上设矮桌,供“新郎”照片或牌位,前设苹果、龙凤喜饼若干盘。并有大红花一朵,下缀缎带,上书“新郎”字样。

女方“闺房”中供“新娘”照片或牌位,亦如前所供,并有大红花一朵,下缀缎带,上书“新娘”字样。

花轿到达女方后,由送亲太太将“新娘”照片或牌位取下,由娶亲太太接过来,放入宝轿。这时,“新娘”的父母不免要大声嚎哭,而且要追出屋外,完全不是办喜事的气氛。

喜轿回到男方后,仍由娶亲太太将“新妇”照片或牌位取出来,放于喜房炕上的供桌,与“新郎”并列。并用红头绳将两幅照片拴起来(取月老牵红线之意),再覆上红、黄两色彩绸。

只有娶亲太太给全神“百份”上香叩首,才算夫妻拜了天地。然后由茶房端来“合杯酒”、“子孙饺子”、“长寿面”,供于“新婚夫妇”照片或牌位之前。

如“新婚夫妇”有弟弟、妹妹或弟媳、妹夫等,即唤出来,给照片或牌位磕头行礼。两家亲家则互相道喜。

举行了以上仪式以后,择个“黄道吉日”(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女方就可以起灵了。按阴阳先生指定的时辰,将棺柩起出后,马上在坑内泼一桶清水,扔下去两个苹果。与此同时,高高扬起花红纸钱。

男方则在坟侧挖一穴,露出“新郎”棺柩的槽帮,将“新娘”埋入此穴,进行“夫妻”并骨合葬。

葬罢,即在坟墓前陈设酒果,焚化花红纸钱,举行合婚祭。男女双方的父母等家属(即两家亲家)边哭边道“大喜”。

此后,男、女两方便当做亲家来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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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树军   编辑: 蒋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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