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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类家庭”模式——给新三毛一个家
2007年08月17日 16:10新华网河南频道  【

郑州文亮美发店实习生王奇(化名)受到许多顾客的欢迎。"他染出的头发有创意,人也开朗活泼,会讲笑话,"一名顾客这样评价。

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身材高挑、面庞英俊的16岁男孩背后的不幸身世:他曾流浪3年,经常露宿街头、饿肚子,有时还挨打。为了生存,他一度被坏人控制,贴过非法小广告,偷过东西。

王奇的家在距郑州500公里之外的西安市,年幼的时候父母离异,他先是被判给母亲,后来又被父亲用1500元钱"买"走,此后他又像皮球一样被父母踢来踢去。4年多前,他再也无法忍受,离家出走,流浪到街头。

王奇如今告别了街头生活,这得益于郑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的帮助。

仅仅在3年前,王奇这样的流浪儿童普遍受到歧视,他们被视为强制教化、改造的对象,他们的基本人权没有得到重视。即使在今天,对于如何救助和保护流浪未成年人,中国也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对他们的救助通常是与成年人混合在一起的。

这种状况在郑州开始改变。从2003年以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民政部在郑州合作开展救助流浪儿童的项目,流浪儿童的基本人权,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开始受到政府关注。

民政部统计显示,全国每年得到救助的流浪儿童多达15万人次,而专家推测目前中国各地流浪儿童的总数接近百万人次。

"一切改变缘于理念的更新,"郑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主任王万民说,"儿童权利优先"的理念不仅印在工作手册上,也印在了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脑海里,他们开始学着尊重孩子。

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郑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在保护流浪儿童权利方面创造了诸多中国第一:开展"类家庭"、"家庭寄养",派出流动救助车主动寻找流浪儿童,让社会工作者介入救助流浪儿童的工作,开办来去自由的全天候服务救助中心和救助小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即使是将流浪儿童护送回家后,他们也与社区联合跟踪回访,以防止孩子再次流浪。去年以来,2000多名流浪儿童接受了各种各样的救助,84%的流浪儿童回到了自己的家。

蓬头垢面的王奇在郑州街头擦皮鞋时,被全天候服务救助中心的高老师发现,在高老师的劝说下,王奇接受了救助,并参加了一个有关儿童权利的培训班。

2005年1月,想结束流浪生活的王奇走进了"类家庭",一个由自愿者扮演"父母"、五个流浪儿童共同组成的"家庭",像其他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样,王奇的日常生活开始得到"父母"的精心照料。

"他整天坐在墙角的沙发上发呆,不开口讲话,更不参加任何家务劳动,"说到刚进"家"时的王奇,"父亲"路金伟用"心理阴暗"、"敏感"、"对人有敌意"等词汇描述。

"对流浪儿童不仅要在物质生活上关心,更重要的是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将他们教育成为人格健全的人,"路金伟说。

一个多月后,王奇开始改变,大声说笑,人也变得勤快。去年7月份,他想学习一门实用技术。在"父亲"的带领下,他考察了附近技校的烹饪、电脑、汽车修理等项目后,选择了学习美发。如今,他顺利完成了学业,正在一家美发店实习。

"从主动救助到跟踪回访,郑州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已形成了一套连续性的服务链,对各种各样流浪街头的孩子都提供了尊重孩子意愿的、有针对性的服务,"北京大学卫生政策与管理系副教授刘继同说,这表明政府已经开始关注流浪儿童的权利,并为其提供专门化的服务。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会长王思斌说,"郑州已经开始把儿童的权利放在中心位置,在保障儿童的权利方面迈出了第一步,这对今后中国完善儿童福利体系乃至整个社会福利事业都有着很重要的借鉴意义。"

"类家庭、家庭寄养等以社区为基础的工作方法,与国际救助流浪儿童的理念相吻合,"第四次赴郑州考察儿童救助情况的英国救助儿童会国家顾问安怀世说。

郑州探索出的这套充分考虑儿童心理、愿望和特点、为流浪儿童提供社会保护的福利体系,目前正在中国各地推广。今年4月,郑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被民政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确定为中国唯一的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发展培训基地和政策研究基地。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司长张明亮表示,郑州保护流浪儿童的做法为中国制定《流浪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提供了立法的参考。

未来五年内,中国还将依据郑州的经验在200多所大中城市建立相对独立的流浪儿童保护中心,使流浪儿童的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

作者: 桂娟 程志良   编辑: 陈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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