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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军:改革必然踩到别人权利 不讲法治结果混乱


来源:凤凰卫视

核心提示:2015年是全民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之下,全面深化改革所受到的各种阻力和问题都亟需化解。凤凰

核心提示:2015年是全民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之下,全面深化改革所受到的各种阻力和问题都亟需化解。

凤凰卫视4月25日《世纪大讲堂》,以下为文字实录:

解说:2015年是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如何看待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法治对改革起到哪些作用,《世纪大讲堂》系列节目“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为您解读《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

田桐:学术前沿、思想对话,欢迎走进《世纪大讲堂》系列节目“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

2014年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元年,重大改革举措密集推出,累计取消下放近八百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启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民营银行试点正式破冰,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出台等等,而提速的不仅仅是改革还有依法治国。修订《预算法》、《环境保护法》,修改《证券法》、《政府采购法》、《气象法》等等,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彰显。

如果说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那么改革攻坚还有哪些?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之间又还有哪些关联?我们今天请到的嘉宾是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教授,来为我们解读《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

解说:杨小军,法学博士、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审判理念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首席专家,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杨小军:中国法律体系主动适应改革开放需求

田桐:杨教授,从您的专业角度来看,改革开放三十年至今,在经济上有着突飞猛进的跨越和发展,那么依法治国的法律方面有哪些成就,或者说我们还有哪些您认为不足的地方?

杨小军(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呢,我们在法治方面我认为我们走了三个不同的阶段,第一个就是对已经改革开放出来的成果进行固化,那就是说我们以前没有。第二个呢是我们为了招商引资开放我们先打了一些门口,然后这些门是没有,我们过去没有法律的,那我们就先立一些法,然后放你进来,进来以后你做生意才会挣钱,挣了钱才会归你。第三个后来我们就开始法律自成一体,有一些处于整个法治建设所自身需要的一些法律开始出台,所以应该说在这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当中,我们的法律也是不断地在填补过去的空,在完善自有的一个体系,是这么一个过程。

田桐:那么我们在现在呢,在这个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之下,提出了加强建设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它是有什么样的依据或者说它的时间节点有什么样的特征?

杨小军:现在大家都知道这个中央提出的这个“四个全面”,所谓全面建成小康、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那么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其中的两项,现在我们处在,我认为我们先是中国经济已经过了三十多年的高速发展,又加上了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那么往下怎么走,我们遇到了一个拐点,从历史上来看几乎世界上每一次金融危机之后,就有老的经济形态衰败,新的经济形态产生,那么这是个机会,那么我们通过什么来发展,原来的不太管用了,那么新的是什么?我们认为就是改革,来释放经济自身的活力,所以在这个节点上特别强调全面深化改革。

那么法治呢,(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那为什么在这个节点上要提出这个问题,我认为主要是按照四中全会所说的,它说是为了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过程当中,面临的重大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那这个话怎么解释?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就是中国有句老话叫凡事有经有权,就是有经常的道理,有权宜之计。

那么我们靠权宜之计有时候也会度过一段时间,也会解决点这个饥荒问题,但是如果中国想实现所谓的这个长期发展,那靠权宜之计肯定是不行的,所以它就必须回到这个经常的道理上来,按照四中全会所讲的就叫制度化方案,所以我认为在这个节点上,我们既需要加快全面深化改革,释放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活力,同时也需要解决我们往下进一步执政的长久的制度化方案问题。

田桐:那么我们就很想知道,这个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之间它会有冲突的时候吗?如果万一出现了有冲突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样去解决?

杨小军:肯定会有,这个虽然我们说长久来说,方向上说,理论上讲它应该是一致的,但是在现实当中,在具体问题上肯定是会有冲突的,因为法律始终是落后于社会实践的,它不可能就像天气预报的我先预报出来,它肯定是这个雨下下来了,然后我们才去解决这个雨怎么办,主要的形态是这种形态。

那么既然是这样的话,那么它就会和这个经济的发展和改革之间,就会有不协调、不合拍甚至是不一致,有的时候甚至出现方向相反的时候,那怎么来处理这种关系呢,我认为实际上是一个双方调整的问题,就是说如果从法治的角度来讲这不会被损坏的,但是法治本身要适应经济的改革,要适应全面改革,要主动适应。

这次两会期间我们国家领导人也讲了这个话要主动适应新常态,那你怎么适应,那你可不就是你需要的法律你就去制订,如果过时了的法律你就把它改掉,所以我们有一个说法叫什么呢,叫立、改、废、释、停,就是我们现在实际上三十多年来,我们过去讲立法,我们先立个新的法律,然后这个法律不合适我们把它改了,所以第二个是改。第三个是废止,你这个法律过时了,我们就把它干掉,不要了,但是后来我们认为还有两种新的形态也已经出现了,还有一个释就是解释的“释”,就是法律是需要去解释的,尤其是那些大的原则和方向它比较空,那么它在旧的形态里面它可能是这样的,它是A,它到了新的形态它可能是A1,就需要解释来弥补。

还有一个呢就是停,停是我们最初出现应该是在这个上海自贸区,就是上海自贸区一开始的时候,中央就停止了三部法律在上海自贸区的使用,最近全国人大又批准了33个区县,搞这个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进入这个建设市场,进行城建市场的这个试点,那怎么办呢?它就停止两部法律,一部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还有一部就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这两部法律在这33个区县部分条款暂停实施。那么这也是在适应我们叫做主动适应改革开放的这个需要,这是一方面。

那另外一方面呢,那这个改革也不一定都是对的,那要改错了呢,是吧,要侵犯人的权利呢,所以法治我想它倒过来讲,它有时候冲突的时候它也可能是需要我们讲说,通俗地讲就是用法治去逼回把这个不适当的改革给逼退回去,给矫正过来,所以二者都可能做出调整,所以矛盾的处理总的来讲应该是这样的。

田桐:好,非常感谢您,我们马上有请杨小军教授给我们带来他今天的演讲,他的演讲题目是《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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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大讲堂》节目在凤凰卫视中文台播出【节目专区】
首播:星期六1615—1715
重播:星期日0825—0920 2330—0030

[责任编辑:马思文]

标签:改革 一个

2015-04-25世纪大讲堂 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一) http://d.ifengimg.com/w120_h90/y0.ifengimg.com/pmop/2015/04/25/c072217b-9670-4d97-ac88-415d1dc4b22f.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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