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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卖进犯罪团伙的流浪儿:我在阴影里 渴望阳光
2007年08月20日 14:29  【

流浪儿阿楠

播出时间:凤凰卫视中文台 8月21日 21:50分

2004年的一天,阿星和两个同伙带着一个刚"买"来的"小弟",来到了广州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地铁站出口抢夺,这是他们第一次上街抢夺,为了万无一失,四个少年对看货、抢劫、掩护、接应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详细的分工。

广州火车站,繁忙喧闹。每天都有众多的流浪少年从全国各地,扒火车涌到这里。

通过电影电视和周围人的描述,在这些孩子的眼中,广州是一个"容易赚钱",充满了诱惑的大城市。他们在这座繁华都市的流浪故事,几乎都是从这里开始的。

小超被以150元的价格被卖给了一个抢劫、抢夺团伙的"老大",这是大多数流浪少年来到这个城市后相同的遭遇。为了减小作案风险,逃避惩罚,众多犯罪团伙利用未成年的"小弟"作案,因为需求量大,甚至出现了在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地"捡""小弟"的专职人贩。"捡"来的"小弟"中,年龄小的只有六七岁。

记者:你们怎么去找那些你们要用他去抢的人

小超:人家在火车站附近找来,我们就买回来,一百五十块钱一个人。

记者:找来的一般都是什么样的小孩?

小超:找不到工作,没钱吃饭,只好流浪在大街。有的是刚找来连衣服都没有,带他去买衣服,有的是把我们那些衣服给他。

在"老大"租住的出租屋里,阿楠和小超经过简单的训练,很快就跟着各自的"老大"上街"开工",开始第一次抢夺。

虽然每一次上街"开工"都提心吊胆,完不成任务还要受到"老大"的责罚打骂,但阿楠和小超还是留了来,并没有想到过逃跑。因为对于没有身份证连小学都没有毕业,已在外流浪了多年的阿楠和小超来说,这样的生活让他们在这个城市有了一个安身之所,不用再忍饥挨饿,到处流浪。

阿楠和小超幼年丧父,而母亲在他们三四岁的时候就把他们留在农村老家,独自远走他乡,没有音讯,在他们童年的记忆里,没有家的概念,更没有家的温暖.

小超和阿楠从小没有父母,而作为"老大"的阿星也有和他们相似的童年记忆。阿星2岁的时候父母离异,母亲带着他从广东改嫁到了河北,但在阿星10岁的那一年,母亲突然出走,把他一个人留在了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养父的身边。

记者:妈妈她当时是突然走的吗?

阿星:是的,完全不知道。

记者:我觉得挺能理解的,有一个八九岁的大儿子在家里,就这么走了,而且是把他留在一个,原来就是比较陌生的一个家庭里。

阿星:为什么走,我也搞不清楚,我养父说走,她就走了。走了,他说还省一份粮食钱。小时候没有过那种特甜蜜的,别人很爱你的那种感觉,我从小到大还真的没有觉得有过。

我们采访过的流浪少年都是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流浪的生活,每次问起他们的身世,他们都会很认真的讲述,可是我们发现,他们每次讲述的内容都会有所不同。父母、家乡在他们童年的记忆中是残缺、模糊的,有些支离破碎,有的不知道自己的家乡在那里,有的甚至不知道自己真实的年龄、姓名。在零零散散的叙述中,我们大概能凭凑出这些流浪儿童一个共同的命运。15岁的小超和根本不知道自己年龄的阿楠最终都离开了家乡,开始四处流浪。

阿楠:流浪,什么都要想。今天吃什么呢,明天吃什么呢,去偷还是去抢,还是去捡垃圾,就是这样。天气冷了怎么办,没衣服穿。

小超:我在我姐那里待了一个月,她对我好一点,过了一个月之后,她理都不理我,当我是一只狗一样。

阿楠和小超四处流浪,而13岁的阿星在和义父一次激烈的冲突后也离开了那个不属于自己的家,走的时候,阿星没有带任何东西,他只有一个方向,那就是广东,因为在阿星的心里,那里才是他的家,他想靠自己的本事在那闯出一片天地。

记者: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怎么会有那么大的胆量呢?怎么活着呢,到一个那么陌生,而且是完全没去过的地方?

阿星:我也不知道,反正当时我就想着走一步算一步,能活就活,能过就过,就这样。以前小时候喜欢玩游戏嘛,就当是像玩游戏一样的就过去。看你有没有本事,就这样。

阿星扒火车辗转来到了广州,进入了一家皮具厂打工。

虽然三个月只领到五十块钱,但阿星并没有放弃,他辗转多家皮具工厂,想凭自己学到的技术在这座城市站住脚,然后再求更大的发展。然而,在工厂打工要么领不到工资,而领到的工资也仅能养活自己。

>>>更多故事请留意具体播出时间

   编辑: 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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